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现状
1、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概述
2012年我国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额首次超越美国,成为全球进出口贸易规模最大的国家。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情况下,跨境电子商务的运作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层面增强出口竞争优势,对保持中国外贸稳定增长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艾瑞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规模为8.1万亿元,同比增长27.9%。营收规模为1628.2亿元,同比增长38.5%,增量为626.3亿元,对中国网络经济增量贡献比例高达46.3%。从交易地域分布来看,亚太将超越北美成为全球第一大B2C电子商务销售市场。
由此图可见,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仍然保持快速增长,且增速高于全球平均增幅,中国网络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由于中国进出口贸易在全球市场的领先地位,将来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蕴藏着巨大潜力,且对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中国跨境电子商务政策环境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全面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得重要趋势。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积极围绕综合法律法规、信息监管、支付清算、通关、物流保税、电子认证、纠纷解决、经营者行为、示范试点等标准规范和配套管理制度层面,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政策环境不断完善。以及当前的监管原则选择了合规和适度原则,即在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和鼓励创新的前提下进行监管;监管机制依然延续了传统的外部多层次监管。
3、中国跨境电商投资环境
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行业持续保持网络经济市场投资热点领域,2012年,实现投资68笔,披露总投资金额27.8亿美元。总体投资相对较热,并且很多私募资金也投入到电子商务领域。
4、中国跨境电商市场发展趋势和规模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为2.3万亿元,同比增长32.0%,但相较于中国整体进出口贸易市场规模,占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仅占9.6%。预测在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和中国电子商务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持续高速发展,电子商务在中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到2016年预计将会达到19.0%,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达到6.5万亿元。
在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将对中国整体国民经济以及进出口贸易产生深远意义和价值。一方面,相较于传统外贸,跨境电子商务能有效压缩中间环节、化解产能过剩,重塑国际产业链、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国际竞争力;
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网站集合海量商品信息库、个性化广告推送、智能化商品检索、口碑聚集消费需求、支付方式简便等多重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之道。此外,跨境电子商务面对的是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家和消费者,市场潜力非常之巨大,而在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大力推动下,已经围绕整个跨境贸易形成了一条从营销到支付、物流和金融服务的清晰、产业链的完整,为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1、政策监管体系不完善以及政策支持不到位。由于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2、商户与消费者的习惯问题。消费者和商户习惯把自己的目光都聚集在国内市场,还没有适应电子商务全球化发展的趋势,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
3、跨境电商交易环境亟待改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主要面临的问题有:网站建设、推广产品、品牌建设、跨境支付、国际物流和仓储等。4、积极争取国际市场话语权。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对话,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制定。全面提升中国在国际上的交易地位,为中国由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转变。
5、需要外贸转方式、调结构。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已成为国际贸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对于扩大海外营销渠道,提升我国品牌竞争力,实现我国外贸转型升级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6、企业的实际需求。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现行有关政策已经不适应以邮寄、快件等形式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的需求,造成企业在海关、检验、收付汇、税收等方面诸多不便。
三、跨境电子商务解决方案
1、从政策及管理层面,要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业务范围和开放顺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登记及支付机构结售汇市场准入制度,适时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外汇管理办法;另外从业务操作层面,将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主体纳入外汇主体监管体系,有效统计与监测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收支数据,明确规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主体和申报方式,规范外汇备付金管理。
政策支持,其中包括对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的分类、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建立相适应的检验监管模式、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实施相适应的税收政策,以及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
2、与国外电商企业相比,中国跨境电商行业起步较晚,因此,重视并引导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开拓尤为必要。2012年底由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共同开展的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为例,郑州、上海、重庆、杭州和宁波5大城市的跨境电商试点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商户和个人消费者认识到跨境电子商务带来的广阔市场空间以及丰厚的利润空间。
3、跨境电商平台信息化建设由单一的信息提供平台转向涵盖海外推广、交易支持、在线物流、在线支付、售后服务、信用体系和纠纷处理等整合服务的综合性交易平台;其次,要信息详尽,把握海外市场环境、研究消费者偏好及对货物的需求,提升跨境电商平台产品的丰富性和供应商的多元化,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第三,从政策层面促进中国非金融机构进入跨境电子支付领域,利用第三方支付账户支付形态的便捷性可大大提升跨境支付效率;
第四,当前跨境电商物流周期通常需要一周至一个月时间,严重影响消费者体验,因此,海外仓储的建设以及国际物流体系的建立有助于缩短跨境电商物流周期,提升跨境网购服务质量,根据需要科学建立海外物流仓储系统;第五,网络营销与线下展业的结合,实现产品与品牌的全方位营销网络;
最后,通过与相关银行合作,向中、小、微供应商提供小额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有效激励中小企业信用获取的同时也为小额跨境外贸电子商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4、面对电子商务带来的诸如关税与税收、统一商业代码、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新问题,需与各国加强对话与合作。通过吸收学习国外发展成熟的相关经验,逐步发展壮大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同时通过这些对话活动影响电子商务新贸易规则的制定,提高中国电子商务的国际化水平。
5、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同时,将电子商务出口纳入海关统计。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目前,由于海关、检验检疫和收付汇等环节无法正常办理手续,电子商务出口企业自然也无法办理出口退税,不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
6、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按照现行体制,出口企业应在产地对法检商品进行报检,并交纳一定费用。而电子商务出口的商品具有来源地广泛、批次多、批量小、单件金额低等特点,很难按照要求在产地进行报检。
检验监管模式建立后,将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备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评定。实行全申报制度,以检疫监管为主,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法检。实施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的便利措施。
7、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目前,我银行业与国际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力度不够,加上我支付企业国际化程度较低,导致本土支付企的跨境结算服务能力较弱,尚未被海外买家普遍采用,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支付服务企业极少。新政策下,支付机构办理电子商务外汇资金或人民币资金跨境支付业务,可分别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并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执行。同时将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支付、清算、结算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监管力度。
8、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部分企业在电子商务出口中不重视商业诚信,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欺诈等违法行为,损害我企业声誉,也对我产品国际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同时,相关法规、标准和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执法部门对上述行为的应对办法不多,行之有效的信用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亟待建立。将严肃查处商业欺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以不断加强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建设。